郑州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2022-08-12 00:0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 牛产业和推进奶业振兴有关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 〔2022〕31 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市肉牛奶牛(以下简称“两牛”) 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明确产业发展目标 两牛产业发展要聚焦秸秆变肉换奶、增加农民收入、消费结 构升级,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要坚持农牧循环、规模养殖、龙头带 动、链式发展、联农带农的基本原则。要通过提高质量效益和竞 争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美好生活需要。力争到 2025 年,全市牛饲养量达到 10 万头,奶 类产量稳定在 10 万吨以上,牛肉产量稳定在 1 万吨以上,肉牛奶 牛一产产值达到 20 亿元。 二、建强良种繁育体系 支持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发展。落实好省级财政扶 持政策,对核心育种场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按照每头肉用种牛不 高于 1000 元、乳用种牛不高于 5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种公牛站开展后裔测定,按照每头肉用种公牛不高于 6 万元、乳用种公 牛不高于 1.2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进口肉牛、奶牛育种胚胎 按照每枚分别不高于 3000 元、5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开 展肉牛奶牛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基因组测序等育种基础性 工作,争取省级肉牛生产性能测定与遗传评估实验室在我市建立。 加快高产奶牛核心群组建,对规模奶牛场繁育符合条件的母犊, 省级按照每头不高于 8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力争到 2025 年,我 市国家级核心育种场达到 2 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委、科技局、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抓好标准化规模养殖 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严格落实省级财政扶持政策,对 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 500 个、奶牛 300 个以上的养殖场,按照每 个畜位分别不高于 1000 元、2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贴 不高于 2000 万元。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 200—499 个、奶牛 20 0—299 个以内的养殖场,市级财政按照每个畜位分别不高于 100 0 元、2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 路径,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等发展模式,引 导养牛“退村进场”。实施好奶畜中小牧场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养 殖标准化。力争到 2025 年,肉牛、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 3 5%、90%。 责任单位:市农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乡村振兴局,各 区县(市)政府 四、培优做强龙头企业 持续开展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创建,鼓励规模养殖场开展养 加销一体化经营,支持大型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在我市布局。挖掘 本土龙头企业潜力,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肉牛奶业企业品牌和产 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改制升级,聚焦主业做精做 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力争到 2025 年,乳品企业奶源 自给率达到 55%,市级以上肉牛奶牛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 10 家 以上,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责任单位:市农委、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严格落实省级财政扶持补贴政策,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对 经营主体收贮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按照每吨不高于 60 元的 标准给予补贴;对新增集中连片 500 亩以上的苜蓿种植基地,每 亩给予一次性补贴不高于 800 元;对新增杂交构树种植基地,每 亩给予一次性补贴 800 元。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大型规 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力争到 2025 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 达到 30%以上,全市优质饲草发展到 3 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区县(市)政 府 六、推进两牛产业绿色发展 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 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肉 牛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优先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 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支持范围。支持肉牛奶牛养殖 场建设“美丽牧场”。 责任单位:市农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政 府 七、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 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开展国家级、省 级“两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 动物疫病小区创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逐步制定完善病死牛无 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实施奶源质量提升行动,把好奶制品源头关,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 对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场生产交售的生鲜乳进行抽检检测。 责任单位:市农委、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八、保障两牛产业发展用地 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肉牛奶牛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引导肉牛奶牛产业屠宰、加 工项目在县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经批准可利用一般 耕地、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发展肉牛奶牛养殖设施。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农委,各区县(市)政府 九、强化两牛产业财政支持市县两级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等涉农资金, 优化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补贴、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肉牛奶牛 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 定增收,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市级分配 衔接资金时,把发展肉牛奶牛产业愿望强烈、规划清晰,尤其是 储备了优质项目的区县(市),作为政策性因素之一予以支持。市 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聚焦肉牛奶牛产业,创新信贷担保产品,将 担保费率下调至 1%以下。落实两牛保险相关政策,将肉牛养殖 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每头肉牛保险金额 6000 元,保险 费率 5%。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农委、乡村振兴局,市农担 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两牛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资金投 入,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目标。区县(市)农 业农村、乡村振兴和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两牛项目的日常监 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困难,及时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及时 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市级农业农村、乡村振 兴和财政等相关部门要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 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开展实地复核工作,并将复核情况作为 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农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区县(市)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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