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企业技术改造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8号),制定此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坚持“项目为王”导向,锚定“两个确保”,落实“十大战略”,致力打造“七个强市”,深入落实“产业倍增计划”,积极实施工业“发动机计划”,加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改造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为建设新兴工业城市培育新动能、提供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技术改造投资增速年均增长2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由13%提高到2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5%,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水平跨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重点任务
(一)高端化改造提升专项。以高端化改造带动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聚焦食品、纺织服装制鞋、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推动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延链发展,传统产业新型化率达到60%以上,促进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技术、装备迭代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动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改造提升,扩大技术改造研发投入规模。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组成联合体,围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批量生产、示范推广等环节开展协同攻关,落实“揭榜挂帅”制度,不断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实施消费品“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加快研发高端、智能、健康新产品,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智能化改造提升专项。以智能化改造推动制造模式变革。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坚持分行业推进与梯次培育相结合,以生产装备数字化升级和信息系统综合集成为重点,每年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200家以上,创建省级智能工厂(车间)、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示范项目10家以上,带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全覆盖。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每年引导2000家企业上云,培育3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100家“机器换人”示范项目,鼓励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机器人(数控机床)。加快5G、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中心、新能源充电桩、车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建设综合性和行业性互联网平台,夯实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基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绿色化改造提升专项。全面开展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积极实施工业节能改造、节水改造、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超低排放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鼓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装备和工艺,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帮扶评价,大力推广节能环保装备、工艺和技术。支持开展绿色设计,强化绿色供应链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0个,支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创建工作。鼓励重点企业申报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企业。稳步推进重点行业、开发区碳达峰碳中和,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服务化改造提升专项。以服务化改造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企业由设备更新向研发设计、智能制造、线上线下营销等全流程改造提升转变,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制鞋、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的骨干企业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加快发展工业设计、数据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企业创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深化“5G+”“人工智能+”“区块链+”创新应用,创建一批示范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技术改造。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高端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的设备、软件等,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以发票为准)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试点示范。
1.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5G场景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绿色园区(绿色工厂)、能效水效“领跑者”等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节水型称号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2.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企业技术改造行动,推动问题协调解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完善支持政策,健全支持资金快速落地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完善工作推进方案和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全市和各县(市、区)优先工业用地保障范围。允许“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支持各县(市、区)对符合要求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对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为技术改造项目和平台建设提供融资服务,建立技术改造项目“白名单”,依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开展融资对接洽谈活动,解决融资难题。以高端、紧缺人才需求为导向,重点引进和培育卓越企业家(领军团队)、核心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工。依托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市职业技能评价中心,实施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建设“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商丘高地。
(三)强化督导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要完善技术改造项目统计监测服务机制,优化项目入库流程,确保应统尽统。每年将技术改造相关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加强日常跟踪督导考核。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强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服务,积极宣传和推广各县(市、区)典型做法、先进经验,营造开展企业技术改造的浓厚氛围。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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